机构设置

基建处办公室

根据学校现有基建管理办法及分工,基建处主要职责:

1、负责牵头编制学校校园总体规划,编制基建规划,制订各类基建(修缮)管理规章制度;

2、编制学校基本建设、修购专项、自筹经费修缮等各类项目的年度计划;

3、负责新建项目(含修缮)建设的前期各类手续办理及施工前期准备;

4、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、进度控制、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;

5、配合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完成工程设计、勘察、监理、施工、采购、咨询等各项招标工作;

6、配合审计处、财务处完成工程审价、财务竣工决算等工作;

7、负责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等工作;

8、负责全校土建类的维修(单项5万元以上);

9、参与审核学校二级部门基建(修缮)的立项、合同签订与项目验收等工作;

10其它相关配合协调工作。

 

工程科

1、前期配套及后期协调:协调基建项目(含修购专项)建设的前期各类手续办理;协调项目现场竣工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办理;

2、项目管理:协助分管副处长和总工程师,完成处室所有基建、修购项目设计方案等前期有关工作;负责基建及大型修缮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工作,建筑、结构、强电、弱电、通排风、给排水等各专业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、质量控制、进度控制;

3、维修管理:负责全校修购专项之外的土建类维修项目(纳入学校预算且单项5万元以上)的管理、检查并组织验收。

 

投资合约科

1、计划编制:编制学校基本建设、修购专项项目、校内自筹经费各类项目的年度计划及上报;完成各类月度报表统计及上报;

2、合同管理:负责协调、办理处室所有项目的合同及付款审核、流转、台账登记等;

3、投资管理:参与基建及大型修缮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;配合审计处、财务处完成工程审价、财务竣工决算工作。

 

综合管理科

1、工程资料管理:负责所有基建及修缮项目的工程文档盖章流转管理;工程竣工资料归档;全校基建维修项目合同登记;送审资料登记送审等相关工作。

2、行政事务:负责行政收发文、OA流转及存档、对口校内行政管理部门(人事、资产、财务等)有关事务性工作。